揚州出臺揚塵污染防治條例
作者:奧斯恩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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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頒布《揚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該條例是揚州首部環境保護領域專項立法,將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主體責任,以及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的防治職責。同時對工程施工、房屋建設等裸露土地的揚塵污染提出防治措施,對現場檢查、聯合執法等多種監管方式做出規定。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軍表示,《條例》對裝飾裝修、綠化等施工產生的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創設法律責任,具有創新性。
近年來,揚州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揚塵仍是PM2.5、PM10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由建設單位施工不規范、物料運輸車輛隨處遺撒等造成的揚塵污染給群眾生活帶來不便。“群眾對社區常遇到的裝飾裝修揚塵污染意見很大,在立法座談會上反饋的意見被采納,明確了法律責任。”汶河街道人大工委負責人王桂金表示,條例制定過程中召開各類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21場,收集各方意見232條,156條意見被吸收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