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作者:奧斯恩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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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廊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確定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堅持穩中求進,在鞏固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的基礎上,2020年10-12月,廊坊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內,到2020年12月底前不出現重污染天;2021年1-3月,廊坊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9微克/立方米,力爭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內,重污染天數8天以內,力爭控制在7天以內(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2020-2021年秋冬防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這些目標均來自日前下發的《廊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氣易發頻發季節,也是重點攻堅的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河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切實做好廊坊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全面完成廊坊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目標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十四五”開局得勝,結合廊坊市實際,市大氣辦制定了本《方案》。
《方案》在繼承過去行之有效工作的基礎上,繼續保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切實服務“六穩”“六保”大局。針對秋冬季的污染特征,堅持問題導向,瞄準短板弱項,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時段,層層壓實責任,進一步鞏固和提升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取得的成果,按照“問題精準、時間精準、區位精準、對象精準、措施精準”的要求,全面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污染天氣,實施企業績效分級分類管控,持續推進聯防、聯控、聯治,精準科學依法有效應對,嚴防重污染天氣反彈;對標對表藍天保衛戰各項目標任務,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治理,鞏固鍋爐綜合治理成果,加大重點行業減排工程建設,強化機動車污染治理,揚塵污染管控,嚴防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和“散亂污”企業反彈,有序推進工業爐窯治理;堅持“夏病冬治”,聚焦臭氧污染,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攻堅。堅持問題導向,壓實部門和地方責任,加大執法幫扶力度,實現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為“十四五”規劃開局打下良好基礎。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管發展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切實把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同時,要全面梳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各項任務落實進度,查漏補缺,對尚未完成的任務,倒排工期,確保2020年12月底前“銷號”。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支持力度,落實中央和省財政對農村居民天然氣取暖運營、用電取暖補貼政策,居民“煤改氣”采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實行采暖用電銷售側峰谷電價,擴大采暖期谷段用電電價下浮比例;落實特殊人群優惠補助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等特殊困難群眾個人承擔部分,按政策給予補助補貼,確保農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配合財政部門,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做好大氣專項資金使用工作,加強預算管理,對大氣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各地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實化責任分工,全面落實各類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標準,落實各項支持措施,加強技術指導和資金支持力度。加強污染源監測能力建設,重點排污單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實現煙氣排放自動監控實施安裝、聯網、運行、維護管理。構建交通污染監測網絡。2021年3月底前,公開曝光一批監測數據質量差,甚至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機構和人員名單。動態更新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完成2019年城市大氣污染顆粒物源解析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
各地各職能部門要切實提高執法強度和執法質量,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堅持鐵腕治污,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問題的執法檢查力度,保持嚴管重罰高壓態勢。堅持文明執法、規范執法、精準執法、服務執法,嚴防“一刀切”式執法、堅決杜絕“過度執法”。運用科技手段,強化精準執法,繼續完善環境執法監管平臺建設,健全在線監控數據超標、交辦、督辦工作機制,充分運用分表計電、遠程執法、視頻監控等手段,提升執法效能,嚴厲打擊違法排污、弄虛作假等行為。
加強部、省交辦問題整改。同時,以問題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著力解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難點熱點問題,有效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推進大氣環境持續改善。加強專家指導,落實精準科學防控。總結、延續近年來大氣污染治理成功經驗,深化與PM2.5專家小組合作,繼續采用第三方服務方式引進高端專家資源為我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服務。切實發揮專家團隊在重污染天氣應對、精準防控和重點區域污染源深度治理中的指導作用、實時保障作用、重點攻堅作用,從經費保障、日常巡查、專家研討等工作上,對大氣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務團隊予以支持。
加強宣傳引導。完善和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動員社會力量,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增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及時向社會公布工業企業績效評價名錄、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監督。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推廣典型經驗,曝光典型案件,回應公眾關切,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加強考核獎懲。對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每月進行排名考核,對考核排名靠后的縣(市、區)、鄉(鎮)及園區(開發區)綜合運用通報批評、預警提醒、公開約談、黨紀政務處分等方式,量化問責情形,傳導工作壓力,壓實工作責任,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對未完成秋冬季大氣環境改善目標、空氣質量出現惡化,部、省交辦問題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新發現問題較多的,按照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實施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