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標準、高質量推進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區、市黨委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主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重大戰略,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力爭在黃河流域率先解決環境污染問題,落實走在前列、勇立潮頭、做好表率的工作要求。
(二)工作原則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保持戰略定力,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戰略,鞏固拓展“十三五”時期污染防治攻堅成果,繼續打好一批標志性戰役,接續攻堅、久久為功。
——堅持以人為本、環保為民。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作為奮斗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全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增強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態環境保護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遵循客觀規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學施策,落實最嚴格制度,加強全過程監管,以督查促落實、以整改促建設,提高污染治理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
——堅持系統治理、協同增效。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統籌城市治理與鄉村建設,著力構建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的全方位治理體系。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年下降16%,細顆粒物(PM 2.5)年均濃度比2020年下降16.6%,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5%,地表水國控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0%,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3730噸、690噸、1600.6噸、80.07噸,重污染天氣、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示范市建設取得重大戰略成果。
二、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四)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統籌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制定銀川市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實施方案,明確碳排放達峰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配套措施。深入開展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和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突出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推動重點行業率先達峰。嚴控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逐步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主動融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逐步擴大我市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行業范圍,推動市內企業入場交易。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推進低碳和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工作。建立健全溫室氣體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和評估監管體系,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管理。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園林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五)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持續加強用能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深入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節能。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煤炭消耗、電力消耗力爭下降15%。加快清潔能源推廣利用,大力發展分布式新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4%。推動傳統產業生態化改造,加快六大高耗能行業節能技改,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促進綠色制造和產品供給。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到2025年,培育國家和自治區級綠色工廠15個、綠色產品20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分別達到 1750 萬千瓦和 3250 萬千瓦,綠色能源發電裝機和發電量占比分別達到 55%和 30%以上,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提高到32.5%以上,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提高到27.9%以上,推進煤炭消費在2025年左右達峰,并在“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加強燃煤自備電廠規范管理,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加快天然氣開發利用,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推進天然氣分布式發展,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持續壓減散煤消費,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在集中供熱管網確實無法覆蓋的區域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清潔供暖工程。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各縣(市)區,各園區
(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口,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氧化鋁、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七)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引導焦化、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依法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評價認證,在“雙超”“雙毒”重點行業繼續推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推行綠色制造,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強化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大力推進再生水循環利用,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0%。(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八)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對市級(不含寧東)區域“三線一單”成果進行跟蹤評估和動態更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委、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筑牢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依法依規開展規劃環評,嚴格建設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九)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培養青少年生態文明行為習慣。(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嚴格落實《銀川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健全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網絡,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局)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推進綠色生活綠色消費,引導公民杜絕餐飲類浪費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嚴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進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建設,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十)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聚焦冬春季顆粒物污染,加大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持續開展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專項行動,加強工業企業、機動車、建筑工地等污染治理和采暖燃煤、秸稈焚燒管控,最大程度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有色金屬、化工等重點行業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申報、審核、調整流程,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構建市、縣兩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按照統一管理、統籌協調、聯防聯控的原則,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應急響應聯防聯控。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建局、綜合執法監督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氣象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十一)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以石化、化工、涂裝、印刷及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一企一策”行動。大力推進生產和使用環節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從源頭減少 VOCs產生。開展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 年,現有水泥生產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推進企業升級改造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推進銀川市重點管控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情況更新與綜合整治提升項目。臭氧濃度穩中有降,實現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十二)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實施清潔柴油車(機)行動,持續淘汰達到報廢標準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和其它高排放車輛。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到45%以上,新增或更新公交車新能源比例達到70%以上,市政園林機械使用新能源比例達到90%以上,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用車使用新能源比例達到60%,城市公交車基本實現清潔能源化。根據國家統一安排,實施更加嚴格的車用汽油質量標準。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十三)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治理。強化施工、道路、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加大環衛機械設備投入力度,到2025年,全市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穩定達到95%以上,“兩縣一市”建成區達到90%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以上,工業企業堆場實行規范化全封閉管理。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加強化工、污水處理等行業惡臭、異味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開展規模化養殖場氨排放綜合治理,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深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到2025年,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以上。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局、園林局、綜合執法監督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十四)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統籌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鄉村,加強農業農村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湖、溝)污染物排放。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增強河湖自凈功能。(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強化溯源整治,杜絕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對進水情況出現明顯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鞏固提升全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明確養護管理責任、強化日常管護、夯實河湖長責任、引導公眾參與監督,防止水體返黑返臭。(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局)開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2022年6月底前,靈武市人民政府完成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及達標期限。到2025年,靈武市、永寧縣、賀蘭縣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牽頭單位:靈武市、永寧縣、賀蘭縣)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
(十五)著力打好黃河銀川段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全面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嚴控高耗水行業發展。以閱海(含典農河)、鳴翠湖等湖泊為重點開展水生態系統修復,重點推進典農河銀川段綜合治理及水生態修復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加強黃河生態經濟帶污染治理,以黃河干流銀川段為主軸,實施主要排水溝和農田退水污染綜合治理。加強城鎮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到2025年,黃河干流銀川段出境斷面穩定保持II類水質,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園林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十六)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統籌開展地方供水水源替代,依法調整需要變更的水源地保護區。全面排查全市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設施并及時修復。按照“一源一案”原則,開展不達標水源地專項治理行動。在“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的基礎上,構建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張圖”,同步完成標志標識、宣傳牌和隔離防護設施設置。到2025年,完成全市“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強化生態環境、水務、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合作,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提高水源地環境安全保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市政管理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
(十七)強化陸域污染協同治理。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黃河銀川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黃河流域銀川段上下游市級水污染防治流域協同機制,探索建立黃河流域銀川段市級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重點推進犀牛湖水生態治理項目,繼續積極謀劃實施一批流域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保護重大項目。建立美麗河湖、示范河湖政府財政投入、項目資金統籌機制,持續推進河湖生態環境治理,積極創建國家級示范河湖。(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政管理局、各縣(市)區
五、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十八)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分類分區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完成自治區監管清單內的黑臭水體治理。(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深入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農膜回收行動,推動種養結合和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強化水產養殖業污染防治,持續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2025年,完成自治區下達的行政村農村環境整治任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自治區考核要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覆蓋面達到 35%以上,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以上,農用殘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水產養殖尾水實現達標排放。(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十九)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提升耕地分類管理水平,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建立優先保護類耕地土壤環境長期定位監測制度和灌溉水源水質監測評價系統,定期開展耕地土壤與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及時掌握農作物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變化情況,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強安全利用類耕地風險管控。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以上。(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糧食和儲備局,各縣(市)區)
(二十)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強化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管,嚴格土壤環境污染優先管控地塊和高風險地塊環境監管措施,嚴格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各園區)強化建設用地用途管制,嚴控收儲、供應、開發土地土壤環境質量,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嚴格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地塊準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地塊,不得建設與風險管控和修復無關的項目。(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到2022年,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完成重金屬在線自動監測。到2025年,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二十一)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推進重點區域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分類實施地下水水質鞏固或提升行動,統籌推進水土環境風險管控和修復。(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配合自治區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建立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強化不達標水源地治理。配和自治區進一步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探索建立建設全市地下水污染監測與預警應急系統。到2025年,完成自治區級以上化工園區、重點危險廢物處置場、重點垃圾填埋場、重點礦山開采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全部依法關停賀蘭山和農業灌溉地下水開采井,依托自治區地下水環境監測信息平臺,實現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污染源、水文地質分區、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位水質等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各園區)。
(二十二)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持續推進黃河流域“清廢行動”,推動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全力推進“無廢城市”創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政管理局、衛健委、各縣(市)區、各園區)開展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強化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市政管理局,各縣(市)區)到2025年,全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六、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十三)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實施黃河銀川段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堅持自然恢復為主,統籌開展全市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科學推進荒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進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督評估。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16.68%,綠地率41.5%、綠化覆蓋率42.35%、人均公園面積17.25平方米以上、濕地保護率達到85%以上。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園林局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縣(市)區
(二十四)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落實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和國家重大戰略區域相關調查、觀測、評估工作。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構筑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大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拯救力度。加強生物生物多樣性保護,嚴格外來入侵物種防控。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園林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
(二十五)強化生態保護監管。用好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建立全市生態狀況評估報告制度,加強重點區域流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狀況監測評估。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
七、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二十六)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 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嚴控危險廢物貯存環節環境風險。嚴格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審批,具備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的原則上不批準跨省轉移,嚴禁從市外轉入單純以焚燒、填埋方式處置的危險廢物以及市內不產生的利用價值低、危害性大、環境風險大、次生固廢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及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
(二十七)強化新污染物污染治理。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開展新污染物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開展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全面實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對涉及新化學物質登記的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準入,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不符合禁止生產或限制使用化學物質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批準實施。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
(二十八)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繼續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動態更新、補充完善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按照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置換”的原則,從嚴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產業政策明令限制、淘汰類項目及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
(二十九)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建立完善市級組織協調、縣(區)執法監管的監管體系。加強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強化輻射安全許可證管理,落實屬地監管,實行放射源跟蹤監管,確保始終處于可控狀態,堅決杜絕輻射安全隱患。完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強化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提升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完善應急物資配置,定期開展輻射事故應急綜合演練,加強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督促重點監管單位制定應急預案、配齊應急物資。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
(三十)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開展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水源地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實施環境風險分級管控,推動全市涉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電子備案。積極推進“南陽實踐”實施工作,編制重點河流(河段)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和儲備能力建設,通過自儲、代儲、協議儲備等方式完善環境應急物資庫建設。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
八、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三十一)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立法,及時修訂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標準體系,推進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煤基活性炭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牽頭單位:市人大法工委)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要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教育,開展多層次多領域普法宣傳活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公安、檢察、審判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證據銜接、案件移送等機制,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形成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的合力。(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中院、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各縣(市)區)
(三十二)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落實國家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階梯電價政策。加快推進用水權、土地權、排污權、山林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園林局)積極促進綠色金融發展,鼓勵和支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與轄區內金融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共享融資需求信息,加大直接融資對生態環保項目的投入力度。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探索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金融局、稅務局)全面實施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發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的引導作用。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完善財政投入與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政策,落實黃河銀川段干支流及入黃排水溝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建立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水流、耕地等領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園林局,各縣(市)區)
(三十三)完善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把生態環境資金投入作為基礎性、戰略性投入予以重點保障,確保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全面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任務要求,逐步構建各級財政資金對生態環保的穩定投入機制。鼓勵和支持各地采取PPP、EOD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大對生態環保項目的投入力度,推動形成多元化資金投入生態環保的良好局面。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三十四)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開展污水處理廠差別化精準提標。優先推廣運行費用低、管護簡便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化運行維護。加強危廢集中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實行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區域總量控制,形成產處平衡、適度超前的處置能力,2022年底前實現全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2022年6月底前實現各縣(市)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全覆蓋,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建立完善平戰結合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衛生健康委、市政管理局,各縣(市)區
(三十五)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污許可常態化執法檢查,建立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監測、監控聯動的工作機制,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督執法體系和自行監測監管機制。拓展非現場監管的手段及應用,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強化關鍵工況參數和用水用電等控制參數自動監測,著力構建智慧執法體系。推進“銀川生態環境智能監管平臺”項目建設,著力提升移動源監管能力。深入開展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督促落實“裝、樹、聯”管理要求。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嚴厲打擊涉洋垃圾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嚴肅查處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為。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
(三十六)建立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履職、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格局。建立健全體制機制運行順暢、質量管理嚴格規范、智慧監測初步實現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不斷提升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重點推進銀川市交通污染專項監測項目、空氣治理預警預報能力提升項目等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建設,補齊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碳排放、城市聲環境、生態遙感、應急能力等監測短板。逐步拓展黃河流域銀川段水生態監測,啟動新污染物監測與評估。加強監測質量監督檢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全面。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各園區
(三十七)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圍繞生態保護修復、環境污染治理、資源高效利用、“雙碳”目標實現等重點任務,組織實施一批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快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培育建設一批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加大對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循環化改造力度,培育生態環保、低碳循環產業發展,提高環保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在環境公用設施、開發區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積極開展環境污染治理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示范應用,支持開展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科技創新。構建智慧高效的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加速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打造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開展成果集成轉化和示范推廣。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園區
九、加強組織實施
(三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市級負總責、縣(市)區抓落實的攻堅機制。強化市、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作用,研究推動解決我市生態環境保護重要問題,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日常工作機構有場所、有人員、有經費。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研究制定強化市、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關措施。
牽頭單位:市委辦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生態環境局
(三十九)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長期堅持、確保實效。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調查研究、決策部署,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細化實化污染防治攻堅政策措施,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市、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政協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協商和民主監督力度;法院和檢察院加強環境司法。銀川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任務分解,加強調度評估,重大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縣兩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縣(市)區黨委、政府
(四十)強化宣傳引導。創新生態環境宣傳方式方法,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深入開展“銀川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主題宣傳實踐月”活動,著力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發展壯大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力量,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和有獎舉報機制,積極引導并支持新聞媒體開展宣傳報道。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縣(市)區
(四十一)強化隊伍建設。全面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隊伍建設,錘煉過硬作風,塑造優異形象,嚴格對監督者的監督管理。注重選拔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按照中央、自治區、銀川市有關規定,表彰一批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